为加强教育学院教研室的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研室主任的聘任、权利和待遇
(一)教研室主任的聘任
1、我院共设四个教研室,即小学教育教研室、学前教育教研室、心理教育教研室和教师教育教研室,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
2、教研室主任应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组织工作能力,是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积极参与者。教研室主任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认真治学的态度、丰富的教学经验、无私的奉献精神,并得到教研室老师的信任和支持。
3、教研室主任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每学期考核一次。具体聘任工作可参考如下程序:
①教研室主任候选人由个人自愿报名;
②由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推荐;
③学院考核小组研究审定;
④上报学校教学主管领导审批;
⑤学院发文聘任。
4、对于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工作失误与不良影响的,学院可取消教研室主任的一切权力和待遇,并及时更换教研室主任。
(二)教研室主任的权利
1、作为教研室工作的直接管理和领导者,有权合理安排教研室各项工作,教研室所有工作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
2、对教研室人员定编、定职、晋级聘任和调动有初审权。
3、对本教研室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学习有推荐权。
4、对积极完成教学、科研、实验教学任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实验人员的提升晋级有建议权。
5、对教研室人员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问题时,有处理的建议权。
6、学校或学院赋予的其它权利。
(三)教研室主任的待遇
经学院考核合格,给予教研室主任每个月200元工作补助,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予一定的加分。
二、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教研室是学校最基层的教学组织和科研单位。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执行专业的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系部所规定的教学任务。作为教研室的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搞好本教研室的建设工作从而进一步的配合和推进学院各项工作:
(一)教研室的工作由教研室主任按照学校要求和教研室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教研室主任的工作接受教研室其他教师的监督,接受所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的监督检查。
(二)领导本教研室全部教学、科研和师资培训工作,并担负一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负责制订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的检查、总结。
(四)审核本教研室的授课计划,认定选编教材,审定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教案,审阅讲稿、实验实习指导书及考试试题等。
(五)领导和组织讲课、实习、课堂讨论、考试、考查、指导学生自学和辅导、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等工作,组织听课工作,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督促教研室老师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领导和组织制定本教研室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七)积极组织开展学术活动,提高教研室整体学术水平。
(八)根据各级教师职务的要求,领导和组织制定培养提高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
(九)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十)贯彻和实施学校、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
三、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
(一)对教研室工作的考核主要由我院考核小组负责,以教研室活动纪录为考核依据,主要考核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及教师落实工作规范的情况。(考核标准见“保山学院教育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研室主任,学院停止对其教研室主任津贴发放,并取消其下一聘期的任用资格。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教研室主任考核视为不合格:
1、本教研室一学期出现重大教学事故2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2、因教研室主任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工作失误与不良影响;
3、本教研室反应强烈的问题,不调查,不汇报,未作处理而产生不良影响;
4、试题出现严重错误或者试题出现泄密事故;
5、不积极组织教研室活动,每学期活动开展不足2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起施行,由教育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学院
2012年2月29日
保山学院教育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_____至______学年度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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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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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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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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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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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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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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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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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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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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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好记9—10分;
2、工作较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记7—8分;
3、工作不够主动,接受任务有推诿现象,能基本完成任务记6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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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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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组织教研活动和教研室日常工作管理,指导本室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科研活动能力;是本室专业或课程的带头人记9—10分;
2、熟悉本室专业或课程的理论和教学实践环节,能进行本室专业或课程的教学管理,有一定科研活动能力记7—8分;
3、基本熟悉本室专业或课程的理论和教学实践环节,教学管理能力一般,不具备科研活动能力记6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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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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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秩序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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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本室教学工作好,教学秩序稳定,无事故发生记11—12分;
2、能较好地执行教学计划,教学秩序稳定,无事故发生记8—10分;
3、能基本执行教学计划,教学秩序一般,无事故发生记6—7分;
4、教学秩序混乱或发生教学事故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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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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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学期组织教研活动5次以上,教学观摩1次记9—10分;
2、每学期组织教研活动4次,教学观摩1次,或每学期组织教研活动8次以上,未观摩记6—8分;
3、每学期组织教研活动3次及以下记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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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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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学期定期进行教学检查2次及以上,听课3次以上,各门课程有授课情况分析记9—10分;
2、每学期定期进行教学检查1次,听课3次,各门课程有授课情况分析记7—8分;
3、未进行教学检查或课程授课分析不全,听课3次以下,记6分以下。
(以上包含对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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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质量(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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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把教研室试卷质量关,试卷质量好,每学期各门考试课程有试卷分析,改进措施恰当,效果好记7—8分;
2、试卷质量较好,每学期各门课程有试卷分析,改进措施一般,效果一般记5—6分;
3、试卷质量一般,每学期各门课程试卷分析不全,改进措施一般,效果差记4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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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与科研(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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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研室全年发表(或交流)教学研究论文二篇以上或教研室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研究课题一项、开展学术讲座(或报告会)1次记14—15分;
2、教研室全年发表(或交流)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教研室完成院级课题一项、开展学术讲座(或报告会)1次记11—13分;
3、教研室全年开展学术讲座(或报告会)1次记1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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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建设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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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研室建设有计划、有措施,任务落实好,有成效;教材建设,选用好;所属设备、物品账物相符,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日常资料保管好,记14—15分;
2、教研室建设有计划、有措施,任务落实较好;教材建设,选用较好;所属设备、物品账物相符,设备完好率不低于80%;日常资料保管一般,记11—13分;
3、教研室建设有计划、措施一般,部分完成任务;教材建设,选用一般;所属设备、物品账物相符,设备完好率不低于80%;日常资料保管较差,记1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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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带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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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教师带培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效果显著记9—10分;
2、新教师带培有计划、有落实、检查不到位,效果一般记6—8分;
3、新教师带培不落实,效果差,记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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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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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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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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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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