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保山学院教育学院学生教育见习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2-09-01 点击数:

见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素质、培养能力的综合性教学活动。按照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院于专科第五学期,本科第七学期安排学生集中见习一周。为了做好见习工作,依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见习要求

(一)准备阶段要求

 见习之前,由主管教学领导负责召集班主任、教研室主任布置见习准备工作,并召开见习动员会,帮助见习生正确认识见习的意义和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准备好各项工作。

(二)见习阶段要求

1、教学工作见习要求

1)按时到达见习学校,虚心听取教学指导教师介绍教学经验和教书育人的心得体会。

2)听课前要认真阅读教材,了解新课程标准要求,并设想自己讲课的计划和步骤。

3)听课时要做好记录,尽量详细。

4)课后评议。听完一节课后应主动请指导教师对教材处理、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进行讲解,谈谈自己课后的收获和启发。

5)协助指导教师做好自习辅导课,批改作业、评阅试卷,及时反馈作业批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力所能及做好各项工作。

6)完成教学指导教师交待的其他工作。

2、班主任见习工作要求

1)要深入到一个教学班级,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熟悉班主任的常规工作,参加班级学生活动,分别找优、中、差学生谈话,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

2)当好原班主任的助手,配合原班主任组织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完成班主任交办的具体工作,在实践中学习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

3)完成原班主任交待的其他工作,并汇报工作情况。

4)未经原班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组织班级活动,绝不允许私自带学生到校外。

(三)结束阶段要求

1、见习领导小组及见习带队教师要于学生见习期间到见习学校或电话了解见习反馈情况,认真听取见习学校指导教师对我院学生见习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完善我院的专业见习教学。

2、见习结束后,请学生做好见习总结,并以班为单位组织好见习小组间的交流。

 

二、见习带队教师职责

1、认真做好见习指导工作,关心和爱护见习生,谦虚谨慎,以身作则。

2、全面负责见习生在见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见习工作。

3、处理见习期间见习生出现的问题。

4、督促学生及时做好记录和总结。

5、收集见习单位对见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见习生纪律要求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虚心向见习学校师生学习。

2、尊重见习学校领导和教师,服从工作分配,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批评。

3、一心一意投入教育见习工作,深入了解、帮助学生,做学生的好朋友。

4、遵守见习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缺席,如因事需要请假,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5、尊重老师和同学,爱护集体,严守工作纪律,不做有损人格、班风、校誉的事情。

6、深入实际、细心体察、认真思考、恳切求教,不断总结和探索教育规律。

7、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打架骂人,不抽烟喝酒,态度各蔼,登记表端庄,行为文明,做好学生的表率。

8、讲究公共卫生,做环保的模范。

9、发扬互助精神,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团结协作的集体。

10、坚持勤俭节约精神,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11、注意安全,确保见习工作顺利完成。

 

四、见习期间注意事项

1、见习期间因事、因病请假需经带队教师批准。

2、见习期间,各位同学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3、每位同学要严格遵守见习生纪律要求,否则见习成绩均计为不及格。

 

 

 

 

 

 

 

保山学院教育学院

20129

copyright  2012-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保山学院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学院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邮编:678000 联系电话:0875-3115588